苏州地区师范学校

1971-1982

1967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通知,要求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1968年7月21日,毛泽东在对一个调查报告的批示中提出:大学还是要办的,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一些学校试招工农兵学员,1972年全国正式招生。与此同时,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现有师资队伍不足的状况,迫切需要加强师资培养与培训。


1970年6月10日,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提出创办“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并起草《创办“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意见(草案)》上报。6月20日,苏州专区领导批示同意《创办“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意见(草案)》,明确利用原常熟师范学校的校舍设备,创办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五·七师训班在中共苏州专区革委会核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总支委员会;在师训班党总支领导下,班部负责师训班工作,下设政治工作、教育革命和后勤三个办事组。同时,明确师训班学员选送办法和生活待遇和人员配备等办学事宜。8月初,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在常熟曾园和赵园内开办。建办“五·七”师训班的主要任务是把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培养成为新型的中学教师,培养目标是把学员培养成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学教师,学员应能担任一门专业课教学,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兼任其它课程的教学。8月10日至9月6日,苏州地区“五·七”师训班举办教职员工学习班,26名教职员工参加学习。8月20日,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第一期教师培训班开学,招收语文、数学、工农业基础知识、英语四个专业200名学员,实行连队编制管理,学员由苏州地区各县选送入学。同日,“江苏省苏州专区五·七师训班”公章启用。


1971年12月30日,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苏州地区师范学校一九七二年春季招生的通知》(苏地革〔1971〕48号),决定在苏州地区“五·七”师训班基础上建立江苏省苏州地区师范学校,地点在常熟县虞山镇,从1972年春季开始招生,4月份开学,学制2年,培养目标为中学师资。1972年招收新生400名 。初期,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招收中师普通班学生,为苏州地区七年制学校培养最后两年(初中)的师资,同时还通过函授、轮训等方式,培训在职初、高中教师,担负着提高本地区中学师资水平的任务。


自1977年起,全国恢复择优录取的高考制度。1978年春季起学校以江苏师范学院苏州地区专科班名义招收师范专科学生,至1982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苏州地区师范学校和苏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合并建立苏州师范专科学校筹建处。苏州地区师范学校建办10年招收学生10届3787名,其中中师生7届2244名,师专生5届1543名,并为苏州地区8个县轮训在职中学教师4258名,为本省培养一个音乐专业中师班40名,1982年在校师专生13个班410名。